程序 - CQI / IRCA 稽核員課程講師資格與認證程序
1. 名詞與定義 (工作執掌)
1.1 主任講師 (Lead tutor)
主任講師 (lead tutor), 指有能力管理與提供該次課程的講師,通常被視為課程主要講者。對於僅需要一名講師的課程 (通常指 10 人以內的課程),則該講師必須是主任講師身份。
主任講師必須具備 IRCA 主導稽核員(含)以上 (或認可相對等) 資格
1.2 助理講師 (Support tutor)
經課程認證機構 (ATP) 認可,以助理講師的身份,協助、配合主任講師需要,共同提供課程服務。(主任講師自動被認可為助理導師)。
1.3 實習講師 (Trainee tutor)
滿足講師基礎資格與能力要求的候選人。
2. 講師認可流程
下列流程說明本機構 CQI/IRCA 稽核員課程講師認可過程。
3. 講師基本資格與能力要求
下表中說明本機構 CQI/IRCA 稽核員課程講師基本資格與能力要求。
知識要求 | 技能要求 | 經驗要求 | 備審資料 |
a. 對課程相關主題,有很好的理解和技術知識 | 1. 在整個學習過程中,能夠吸引,並與學員建立良好的互動 | 稽核員相關課程 主任稽核員 / 稽核員轉換課程 : - 主任講師必須符合 IRCA 稽核員認證標準中,定義的主導稽核員 (Lead Auditor) 或首席稽核員 (Principal Auditor) 認證等級的標準 - 擔任主導稽核員課程的助理教師,必須滿足稽核員認證等級或更高的標準 內部稽核 / 稽核員轉換 / 基礎課程: – 主任講師應符合 IRCA 稽核員認證標準中,定義的稽核員認證等級或更高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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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熟悉評估學生學習成效的正式和非正式方法 | 1. 通過提問和觀察學員參與程度,來測試學員的理解能力 | 對課程學習成果和學習目標,具備良好知識和應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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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任稽核員 / 稽核員轉換課程 : – 主任講師必須具備考試成績給分/評估方式的一致性和公平性的能力。 | |||
c. 對學習理論和人們如何學習有很好的了解 (如教育證書、講師培訓證書等證明) | 1. 能夠良好地實踐技能相關 (skill-based) 的練習活動,包括能夠為練習活動提供清晰的指示 | 能夠應用實際範例,來證明課程學習成果和實現學習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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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能夠有效地管理課程單元時間。能夠按照課程設計、意圖完成每個課程的學習週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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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 CQI / IRCA 認證課程講師需要具備的能力要求外,提供遠距教學課程 (VILT) 的講師,還必須證明滿足以下能力要求:
經驗要求 | 審查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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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能夠自信地使用遠距教室平台,並能夠有效地使用課程(單元) 計劃中指定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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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備解決學員所遇到一般技術問題的能力 – 或者取得即時的技術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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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能夠使用各種技術,來確保所有學員的積極參與 (active particip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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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效管理課程所需媒體和資料 – 可以迅速存取所需的文件 / 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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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能及時回應學員的要求,例如,舉手、聊天、問題、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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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具備監控每個學員的參與度和進度的能力,並在必要時,採取措施協助學員的參與或提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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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保持積極的步調,並避免在學員不確定正在發生什麼的情況下可以暫停、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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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如果適用)應該要能夠與主持人或課程單位密切合作,以確保遠距課程的各項單元能順利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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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講師資格維護要求
- 滿足課程認證機構 (ATP),講師基本資格與能力定期審查 (每年至少一次),包含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 持續改善能力,例如學員反饋意見;
- 課程管理、執行能力;
- 其他紀錄 (如果適用)。
- 每位經由課程認證機構 (ATP) 認可講師,每年應至少完成 4 次課程 及 50 名學員。